4月10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江门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本年度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四项,具体为:
《江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主要内容:纲要是指导我市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主要包含发展基础和总体要求、重点任务、规划实施保障等三大部分内容,为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蓬江区、江海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
承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主要内容:方案包含调整原则、成本监审结论、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配套措施以及调价方案影响分析内容,明确居民、非居民、特种用水价格标准,优化城镇供水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
《江门市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
承办单位:市教育局。
主要内容:规划包含发展基础与形势、总体战略、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四大方面内容,重在优化各级各类教育资源配置与结构布局,规划提升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的重点任务,部署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数字化赋能等关键举措。
《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五五”规划》
承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主要内容:规划包含背景与形势、总体要求、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协调发展、提升区域生态环境品质、深入推进绿美江门生态建设、严守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夯实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创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等内容。
决策小知识
1.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履行的五大法定程序有哪些?
◆ 公众参与: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应采取便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特定群体参与的方式(如公开征求意见、书面征求意见、听证会、座谈会等)充分听取意见。
◆专家论证: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或者专业机构,对其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等开展咨询论证。
◆风险评估:对决策可能对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不利影响的,决策承办单位或指定单位应进行风险评估,或者委托开展第三方评估。
◆合法性审查:决策事项应先后经决策承办单位法制机构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审议;
◆集体讨论:决策事项应先后经决策承办单位集体讨论、市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2.社会公众如何参与决策?
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决策承办单位会通过江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各决策承办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征求公众意见。
欢迎大家积极提出意见建议,共同推动我市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江门市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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