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门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安排,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牵头抓总、系统谋划全市和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汇聚侨力量,圆梦大湾区,以高水平法治彰显‘中国之治’”获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江门构建‘1+7+N’机制深化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设,高质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项目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新华社《瞭望》《中国新闻周刊》相继报道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情况;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中,我市成为全省接受司法部调研指导的两个地市之一。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核心政治任务,纳入党委(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及“一把手”党建培训第一课题,构建“党建+法治”融合培训模式。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率先垂范抓法治,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列。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近年来,局机关通过省考、选调、转任等渠道,共吸纳法律人才及大学毕业生29名。其中,法律职业资格持证率达100%,平均年龄31.6岁,以专业化、年轻化的法治人才队伍,彰显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走在前、作示范、挑大梁”的责任担当。三是成果广泛宣传。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建设,与五邑大学等7个单位合作共建,逐步构建“1基地+13联系点”平台体系,《新时代法治广东建设实践》《民主与法制》等刊载我市经验做法。编印《江门市法治建设创新实践汇编》,举办系列主题活动,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江门落地见效、出新出彩。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健全政府立法机制。推动我市与中山、珠海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区域协同立法,强化区域生态环境法治联动。完成气象灾害防御、山体保护等4部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筑牢重点领域法治根基。积极对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参与18部法律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提出411条意见建议,相关经验在2025年省政府立法工作培训班上交流推广。组建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聘任24名专家提供智力支撑,上线江门市政府立法应用平台,畅通公众参与渠道,提升立法透明度与公众参与度,展现侨乡法治建设新作为。二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提升法律顾问服务效能,精准服务政府资源资产盘活、中创新航二期、台山核电二期等重大项目,以及基孔肯雅热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将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江门港港口章程等事项纳入市政府2025年度目录,全程跟踪指导。提前介入市“十五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强化程序指引,在重大行政决策、立法立规项目论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方面做好“法智”支撑。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全流程监管。全年严格审核市本级规范性文件45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文件22件,办理咨询答复53件,系统清理现行文件近百件,切实提升文件质量。同时,主动加强区域协同,与珠海、中山、阳江市司法局共同签署管理合作备忘录,在全省率先探索规范性文件跨区域协同机制,积极推动珠中江阳区域法治一体化建设,展现履职担当与地方特色。
(三)聚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一是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及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问题。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行政执法罚没收入同比下降20.33%,入企行政检查次数同比下降55.42%,问题线索整改完成率达到100%。同时,全面推行“亮码入企”机制,依托数字化手段规范涉企检查流程,已完成250个部门、7441名执法人员的系统部署与培训,以数字化赋能促进基层减负增效。二是稳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顺利完成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全国标准”试点终期评估,待公布评估结果。协同编制部门完成镇街履职事项清单编制,全市73个镇街“三张清单”全部按时公布。目前,我市镇街行政执法职权事项保留229项,相关调整工作已报请省政府审批。三是系统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自2025年2月起,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正式运行,依托镇街司法所强化基层执法监督。1-11月,累计印发通报22份、提醒函37份,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同步开展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专家对市县镇三级612宗案卷进行多轮评审,发出评查反馈书27份,为一线执法精准“把脉”,持续提升执法质量和公信力。
(四)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印发《江门市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白皮书(2024年度)》,深入落实《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府院联动,创新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联动机制。截至11月底,全市新收复议申请1719件,受理1009件,审结1011件(含上年结转),其中直接纠错58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12份、建议书24份。对于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建立专案研讨机制,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轻装上阵”。高效办理涉企案件218件,通过调解和解方式妥善处理53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76万元,涉企争议实质化解率高达77.98%,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构建多元调解新格局,擦亮“禾美五邑”治理品牌。织密建强“市-县-镇-村”四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市现有调解组织1819个,实现镇街、村居全覆盖,并设立涵盖医疗、交通等12个重点领域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12个。今年以来,成功调解纠纷9255宗,成功率99%,涉及金额4.06亿元,完成司法确认1041宗,有力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深度打造具有侨乡特色的“禾美五邑”调解品牌,创新上线“禾美+”涉侨调解地图,串联71个涉侨调解组织,并推动市调解协会与澳门国际葡语市场企业家商会建立合作机制,提升了涉外纠纷化解能力。三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守法浓厚氛围。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契机,深入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4个项目获评省级优秀,市普法办获评优秀组织单位。成功举办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系列活动200余场次。累计开播32期法治政府面对面访谈,在线观看170余万人次,法治宣传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持续增强。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软硬件建设,做优做强涉外法律服务。一是深化深江国际仲裁合作,提升区域争议解决能力。2025年,深圳国际仲裁院江门中心高效办理案件838宗,案件标的总额达31.91亿元,其中涉外涉侨案件20宗,标的额5.3亿元,彰显专业服务能力。同时,挂牌成立深国仲海事仲裁中心江门咨询联络处,为涉海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海事争议解决服务,助力海洋经济发展。二是拓展涉外法律服务供给,构建侨乡特色法务生态。与深圳市司法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推动“五邑AI公证人”率先接入先进开源模型,实现“AI+人工”双轨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全年办理公证10万件,其中涉外及涉港澳台公证占比显著。通过举办AI法务成果分享会、“法护营商律企同行”等系列活动,汇聚专业资源,精准护航企业“走出去”。三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夯实长远发展人才基础。制定专项实施方案,系统推进涉外律师队伍与律所建设。鼓励本土律师取得香港注册外地律师资格,成功引进第5位大湾区执业律师,1家律所入选省级涉外律所库,23名律师新入选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人才集聚效应持续增强。
二、存在不足及下一步计划
虽然我局在主动谋划、创新推动全市和本局法治政府建设协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法治统筹协调工作抓手还不够丰富,政府立法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供给不足,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等等。接下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抓好法治领域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实。深入挖掘和培育有侨乡特色、社会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努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国字号”荣誉。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推行“亮码入企”模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法治宣传方式方法,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素养。全力打造江门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构建“受理—调解—司法确认—执行协助”全链条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优化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保障水平,构建涉外法治新格局。督促各部门各领域严格依法办事,合力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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