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缴费贷款业务
1、适用对象
符合我市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政策,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后,即可办理退休或缴费当年达到办理退休条件的缴费困难参保人。(贷款人年龄:女不超过60周岁,男不超过65周岁。)
2、贷款优惠
①期限长——期限最长可达5年,有效缓解还款压力。
②利率低——按基准利率下浮10%,贷款期限内执行固定利率,大大降低贷款成本。
③额度大——有足值抵押物的条件下贷款额度约占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9成。
3、办理流程
①一次性补缴业务审批:各市(区)社保局按政策规定完成申请人的一次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程序。
②申请人提出贷款申请:申请人向经办的社保局提出贷款申请,并填写《申请贷款人缴费情况表》(下称《情况表》)。
③申请资料报送:①经办的社保局将《情况表》转交市社保局;②市社保局审核后转送至江门融和农商银行。
④银行审批、放贷:江门融和农商银行初审后,联系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和发放贷款。
⑤办理缴费手续:申请人收到银行发放的贷款后,到原经办的社保局办理一次性缴费手续。
二、财政贴息政策
1、申请条件
凡具有江门市户籍的已办理养老保险缴费贷款,只要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江门市月平均养老金水平(2013年度为1421.51元)或无固定收入的参保人,在申请贷款缴纳养老保险费同时申请财政贴息。
2、财政贴息年限
养老保险缴费贷款贴息是养老保险缴费贷款财政给予部分贴息,每个符合条件的参保人,财政贴息年限最多为3年,贴息金额是贴息年限内全部利息支出。
3、申请财政贴息所需证明材料
①填写《江门市养老保险缴费贷款困难人员财政贴息申请表》。
②申请人有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及最近六个月银行代发工资单或者代表个人收入水平的银行流水清单;申请人如无单位的,提供所在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③申请人属于重度残疾、低保对象、五保户等,需提供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证明。
④养老保险缴费贷款合同复印件。
(参保人需申请财政贴息的应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业务办理地的社保局申请办理)
4、财政贴息资格的审核程序
①市社保局和各市(区)社保局负责对养老保险缴费贷款财政贴息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并每半年按照申请人的经济困难程度,结合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当期纳入财政贴息范围的具体名单并公示7天。
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经办的社保局通知申请人每半年向经办的社保局提供近半年的还款流水清单,作为申请凭证。
③市社保局、各市(区)社保局按半年度将贴息资金发放给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