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15日起,我市实施“九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九证合一”是在原“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增加了由海关核发的《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商务部门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统计信息。
“九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同步审核、信息互认、多证合一”的模式,实现《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证照(表)合一。“九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具有以上证照(表)功能。
本次“九证合一”惠企举措暂在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中推开,办理“九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无需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登记证,也无需在年底到社保经办部门办理社保登记证年审。“九证合一”登记模式实现信息共享,简化了市民办证流程,具有便民、利民、高效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