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全力支持推动企业“十五证合一” 和 个体工商户“五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
——新登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需单独办理社保登记证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江门市工商局、江门市社保局等职能部门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在实行企业“九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江门市于今年2月在全国率先实施企业“十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五证整合”,实现所有商事主体“多证合一”改革全覆盖。
企业“十五证合一”改革是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刻章许可证》《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统计部门的信息申报九个证照合一的基础上,新纳入商务《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检验检疫和市贸促会《原产地证表》、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电子口岸企业入网资格审查等六个相关证表。个体工商户“五证整合”改革是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个证照合一的基础上,新纳入公安《刻章许可证》、人民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截至今年10月,全市已发放“多证合一”营业执照8万多张,其中今年第三季度新增单位15000多家。
“多证合一”改革实施以来,各级地税部门接收工商部门共享的单位信息并依法督促企业履行职工参保缴费登记义务。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地税部门推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字段的单位基本缴费信息表后,即完成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为确保数据准确性,我局积极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数据比对。
“多证合一”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效果明显。目前,该项惠企举措已在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全面推开,新登记办理“十五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无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单独办理社保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年审。“十五证合一”改革充分体现了江门市“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网上办理、全面覆盖”的改革理念,简化了企业办证流程,具有高效便捷的特点。
社会保险关系科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