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现在最最最激动的一件事儿,那就是——坐等放假!坐等年终奖!坐等回家过年!大家是不是想想就觉得很兴奋呢?!小编在此提醒大家,过年前一定要存足钱缴医保,否则会影响医保待遇喔!今日,小编就给大家讲讲《管理办法》中,医疗保险连续缴费时间和医疗保险待遇之间的关系吧!
一、建立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与缴费时间挂钩机制
城乡居民身份参保人(从出生次月1日起,12个月内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除外),连续缴费1年及以内的,对应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一档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为原标准的50%,即22万元;连续缴费1年以上、2年及以内的,对应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一档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降低为原标准的70%,即30.8万元;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其一档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规定全额享受,即44万元。
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缴费1年(含12个月)以内的,对应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一档、二档(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合并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降低为原标准的50%,即32万元;连续缴费1年以上、2年(含24个月)以内的,对应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间其一档、二档(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合并累计最高支付限额分别降低为原标准的70%,即44.8万元;连续缴费2年以上的,其一档、二档(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合并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规定全额享受,即64万元。
二、不同人群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时点有不同
三、城乡居民身份参保人未及时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次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每年10月-12月是城乡居民身份参保人集中参保缴费期。城乡居民身份参保人若未能在此期间缴费下一年度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费的,其将于次年1月1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待遇。
另外,年度内参保人个人在城乡居民身份与职工身份之间互转身份连续参保的,可计算一档连续缴费时间(其中重复参加一档缴费的时间不重复计算连续缴费时间)。一档待遇按规定连续享受不中断;灵活就业人员二档待遇从成功缴费的3个月后按规定享受(由用人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的,若二档连续缴费的从次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待遇),从停止缴费次月1日起停止享受。
四、职工身份参保人发生欠费的,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单位和个人发生欠费时,参保人从欠费次月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职工身份参保人连续欠费超过3个月的,视为中断。连续欠费3个月以上缴费的补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连续缴费月数从重新缴费当月起计算。补缴欠费后,欠费期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不含个人账户待遇),基金不予支付。
举个例子:小张是2015年1月开始以职工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由于用人单位的疏忽,2017年8月至12月连续4个月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1月才补缴欠费。但不幸的是,小张因疾病于2018年1月25日至2月6日在江门市某医院住院治疗。由于小张所在单位连续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已达4个月,小张应于重新缴费后的次月1日起才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小张2018年1月25日至31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而2月1日至6日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小张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可是小张的连续缴费月数要从2018年1月补费当月起重新计算,即其住院统筹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的合并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仅为32万元。
不连续参保或者中断参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将会受到影响。而且,职工医保是计算累计缴费年限的,只有累计缴费年限满规定年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可不用再缴费,终身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小编在此温馨提醒各位:为了不影响待遇的领取,各位亲记得准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