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每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都要在规定时间内去城乡居保基层经办服务机构进行待遇资格认证。截至2018年6月底,我市已为55.11万名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完成了资格认证。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从今年7月起将全面取消待遇资格集中认证,逐步放开全年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全年每月都可进行认证,两次认证的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可继续发放养老金。
1.已采集生物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在资格认证有效期内实现足不出户完成认证。通过下载手机APP“广东人社”,选择“城乡居保待遇资格认证”模块,刷脸完成认证。
还未采集生物特征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就近的城乡居保对外经办服务机构进行现场认证;也可通过采集人脸、指纹、指静脉三种生物特征建模,同步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2.省内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到其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全省跨地区协作认证系统进行异地认证。
3.因年老、重度残疾、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待遇领取人员,可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上门认证。
4.异地领取待遇逾期未认证导致待遇暂停的人员,需按待遇领取地社保局的规定补办认证手续后,再按规定恢复并补发相应待遇。
同时,我市按照省局统一的工作部署,正积极探索与相关部门开展业务协作,提升数据共享的实时性,着力构建以信息比对方式为主的认证服务,“让数据多跑路”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