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将2013年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包括概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行政复议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
一、概况
2013年,市社保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社会保险中心工作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强化媒体舆论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系列信息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管理,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工作信息审批功能,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要求。通过建立系列管理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保政策信息及时公开,实现政务信息准确规范公布。
(二)加大社会热点问题宣传公开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抓好社会保险工作的全方位宣传,运用新颖、感召力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提高社保舆论宣传工作效能。一是制作公益广告寓教于乐,提高社保宣传形象性。利用案例解读、公益广告形式,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的直观性、通俗性和广泛性,普及社保基本知识。二是提升社保宣传品牌影响力。在延续2012年“周四宣传日”社保宣传品牌的基础上,优化电台、报纸宣传载体,在电台建立“你我身边的社保”社保专栏,每周四上下班高峰期以案说法解读社保政策,在《江门日报》建立“务实惠民幸福社保”栏目,宣传经办服务新举措、社保政策新动态。三是开展“你我身边的社保”进企业、入社区、走农村社保现场咨询活动,整合社会资源,利用设摊、宣传栏等形式,形成家门口的社保宣传服务平台。
(三)坚持保密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审查机制。 2013年,市社保局一手抓政府信息公开,一手抓保密制度建设,妥善处置政府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保密法》和《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审查程序和工作职责,坚决杜绝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公开,避免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3年,市社保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0条,其中电视专题41则、报纸专栏17则、电台专栏30则,省、市级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34则,网站图文信息28则。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行政复议情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市社保局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费用。未发生针对市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针对市社保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市社保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主动性方面还有待加强。2014年,市社保局将在现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查找不足,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一)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和标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努力实现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部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二)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法规政策的学习培训。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进一步学习掌握《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的主要精神和工作要求,增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意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运行机制和功能。加强网站交流互动功能,开通在线咨询、视频信息点播等重要栏目,围绕重要法规政策的实施、重点工作的推进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释疑,积极回应社会关注问题。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