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19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向区审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刘海波同志代表区委第二巡察组分别向何其灵同志和区审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巡察办主任陈耀民同志出席会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区审计局党组书记何其灵同志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刘海波同志指出,在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一是党的领导弱化,核心作用不突出。班子政治站位不高,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担当精神不足;二是党的建设虚化,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建工作不严不实,选任干部程序不规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三是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反“四风”态度不坚决。“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财务管理不严格,“四风”问题仍然存在。
巡察发现的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对此,刘海波同志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进一步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二是要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按照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局机关党支部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把好选人用人关。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压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审计移送有关规定,充分履行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并要求区审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陈耀民同志指出,区审计局党组要切实担起主体责任,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要加强统筹谋划,周密安排,认真制定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科学有序推进巡察整改。对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全程跟踪、动态分析、逐项对账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要根据巡察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在反馈会后1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制定“三个清单”,以巡察发现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问题为依据制定问题清单,以巡察意见和建议为依据制定任务清单,以问题和任务为依据制定责任清单,确保整改可量化、可检查、可问责。在反馈会后20日内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接受组织监督。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报告。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区委巡察办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
何其灵同志表示区委第二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地评价了区审计局领导班子,严肃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完全符合我局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区审计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要求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坚决予以整改落实。一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要认真贯彻巡察工作意见和要求,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三要以落实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夯实审计改革发展的政治基础。并以此次巡察工作为契机,真正把巡察结果转化为促改革、谋发展的强大动力,为重构蓬江区良好政治生态贡献力量,不辜负区委和第二巡察组对我们的期望,以实际成效回报区委。
区委巡察办主任陈耀民同志、区委第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区审计局党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区纪委监委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元财同志、区审计局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