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下午,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市级“民间河长”聘任仪式在鹤山市水务局举行,黄国辉、黄志洪、吕志辉、叶德元、谢毅斌、杨细安、刘伟泮、温照开、赵德光、任浩明等10名市级“民间河长”正式上任,共同担任河流守护者。鹤山市副市长陈文参加了仪式,并向“民间河长”颁发聘书。
座谈会上,鹤山市河长制办公室主任胡剑明介绍了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相关情况,并宣读了“民间河长”的工作职责。
陈文感谢各位“民间河长”对鹤山市委、市政府决策的支持,希望他们以强烈的责任心,当好巡查员和监督员,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当好参谋员,积极参与相关治水项目;当好宣传员、联络员、示范员,引导、示范、鼓励,带动更多的群众参与到护河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鹤山美好生态环境。随后,陈文向各位“民间河长”颁发了河长聘书。
鹤山市首批10名“民间河长”均为熟悉河道、热衷于环保公益事业的退休人员、社会热心人士、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要负责河道河岸无垃圾、无违章建筑、无污水直排;河面无垃圾、无漂浮物、无杂草;河中无障碍、无严重淤塞等情况的监督举报,并对相关治水项目的建议参考与落实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