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2〕6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
你局提交的江门500千伏鳌峰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我局于2022年5月17日同意受理。经程序性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62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5%,表土保护率87%,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同意建设期征占用土地面积合计41.62公顷,水土保持补偿费为24.97万元。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扩大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对象范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649号)规定,该项目免征市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22.473万元,征收市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2.497万元。
附件:1.实施江门500千伏鳌峰站配套220千伏线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2.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