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4〕7号
江门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4年2月22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含临时占用)审批申请(办件流水号:W20240222000380)。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相关技术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广东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审批事项如下:
一、疏浚必要性
本工程位于江门市新会区沙堆镇金门工业园,虎跳门水道右岸。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粤水许决字〔2023〕44号),江门港新会港区三和码头工程需对挖入式港池、前沿停泊水域、回旋水域进行疏浚,疏浚方案需报我局审批。三和码头1#泊位港池设计底高程为-5.9m(85高程,下同),2#、3#泊位停泊水域近期设计底高程为-6.9m,4#泊位港池设计底高程为-4.6m,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为-6.1m。经测量,码头现有停泊水域河床底高程为-1.31m~-3.91m,回旋水域河床底高程为-3.91m~-7.11m,不满足设计要求。因此,开展江门港新会港区三和码头港池清淤疏浚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二、疏浚作业方案
(一)疏浚范围及数量。本工程疏浚范围包括挖入式港池、前沿停泊水域和回旋水域,按粤水许决字〔2023〕44号许可的设计底高程进行疏浚,连接水域边坡按1:7~1:10.5进行疏浚,疏浚边线距离堤防防浪墙边线约38.3~51.7m,疏浚总方量约32.63万m³。经物理成分勘测,疏浚物的成分为不具备建筑材料用砂石土价值的淤泥。具体疏浚范围坐标见附件。
(二)作业方式及工具。本工程采用1艘抓斗式挖泥船进行疏浚,4艘运泥船进行装、运、卸泥。船只登记号码详见下表:
本项目施工期间,所有施工船舶不能安装清洗、分离设备设施,所有施工船舶安装的定位设备要每天24小时保持运行,不得关闭,记录实时工作位置及行动轨迹,同时提供可回看的行动轨迹记录供日常检查。
(三)作业规模、时间及期限。根据《疏浚与吹填工程技术规范》(SL17—2014),本工程规模为小型。本工程施工时间(批复许可有效期)为批复许可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自开工之日起每天19时至次日7时禁止进行施工作业。开工前5个工作日需将开工计划书面报送省西江流域管理局、我局及新会区水利局。
(四)监控设置方案。本工程在疏浚地点、疏浚物弃渣点设置监控视频,监控视频自动存储、可回看,可监控疏浚及卸载作业全貌,可监控到具体装载船只标识、运泥船装载物,做到疏浚全过程监控。其中码头区设置1个监控点、网山石场设置5个监控点,具体监控点位坐标见附件。
二、疏浚物处置方案
(一)疏浚物处理方式和接收点。本工程疏浚物接收点为古井镇网山村网山石场,位于虎坑水道南岸,纳泥坑至虎坑水道岸边的垂直平均距离约为44m,属于古井镇政府用地,回填后镇政府再做用地规划,另行使用,距离疏浚地点水上运输路线航程约为37km,纳泥坑平面面积约为157亩,最深达55m,最大纳泥容量约400万m³,目前已受纳约16万m³,剩余约384万m³受纳空间,完全能够满足弃渣需求,弃渣场不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具体疏浚物接收点坐标见附件。
(二)疏浚物处置流程。本工程采用抓斗式挖泥船进行清淤疏浚,疏浚物采用泥驳水运至古井镇网山村网山石场,单程运输时间约4个小时(包括装、运、卸),到达网山石场岸边由两台挖掘机同时挖土装车,自卸车装好车后倒车进装卸平台,起斗卸泥送至纳泥坑。在运输过程需做好保护措施,避免疏浚物泄漏至河中,对河道行洪造成影响,同时需及时清理工程范围内的杂物,恢复原有堤容堤貌,保证堤岸整洁。
(三)疏浚物接收点要求。网山石场深坑内积水经纳泥挤压流入虎坑水道前布设三级沉淀池,包括过滤池和清水池(在沉淀过滤池前后布设过滤网),所排出的水过滤池经过沉淀过滤后,再利用现有的水利设施(涵管)流至虎坑河道排水。上述排水方案需经生态环境部门同意方可实施,保证排放水水质满足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属地管理部门需按要求督促网山石场运营管理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水土保持手续,采取相关水土保持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三、监管要求
(一)现场监控要求。监控视频数据需专盘保管,工程完工时封盘提交新会区水利局及沙堆镇、古井镇政府收存备案。若实际设置的监控点位有变,需上报新会区水利局备案。
(二)疏浚台账要求。本工程需对疏浚工程量进行统计,对疏浚物运输过程进行记录,形成疏浚物工程量和卸泥记录台账,表格需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代表签字,每月由沙堆镇政府牵头审核汇总,经古井镇政府校核弃置量后,报新会区水利局备案。
(三)公示牌要求。建设单位应在疏浚工程作业区附近明显位置竖立公示牌,对疏浚作业的主要内容进行公告,包括项目名称、批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作业范围、疏浚量、施工期限、每天作业时间、施工作业船号与功率、疏浚物处理方式、疏浚物弃置具体位置、投诉电话等,并在作业船舶上作醒目标识,且不得遮挡作业船舶号牌,有关公示牌具体式样及安装位置请衔接新会区水利局,未完成公告牌的设置不得开工。
(四)完工复测要求。本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需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疏浚范围进行水下及地上测量,测量成果报新会区水利局审核,若发现不按许可要求清淤或处置疏浚物的,依法进行处理。
(五)监管要求。请新会区水利局、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强化监督管理,请沙堆镇、古井镇政府按照新会区府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多余砂石土管理的通知(修订版)》(新府办〔2023〕40号)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原则上沙堆镇、古井镇政府现场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新会区水利局、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每月现场检查不少于一次,同时建立检查台账,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要求实施清淤疏浚活动。
(六)验收要求。江门港新会港区三和码头工程完工后,需连同本次清淤疏浚工程一并验收,验收时须请新会区水利局、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参加,并经新会区水利局、江门市江新联围管理处检验符合本审批文件后方可投入使用。你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七)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要求。本工程施工不得危害堤岸及其他水利工程安全,如施工过程或施工完成后,因本工程实施导致堤岸及其他水利工程被破坏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立即按原设计标准修复,确保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安全。
四、其他要求。
本工程要严格按报来的施工方案实施。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严格控制施工流程;严格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范围开展疏浚工程,控制开挖深度和范围,不得超深超宽开挖;疏浚物应严格按疏浚物处置方案运至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如发现疏浚物有变,应立即抽样检测。一经检测为具备建筑利用价值的砂石土,建设单位不得自用或经营,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置。运输疏浚物过程,不得将疏浚物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项目涉及其他事项的,请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控制点坐标
江门市水利局
2024年3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控制点坐标
本文采用的坐标系均为大地2000坐标系。
一、疏浚范围
表1 疏浚范围控制点坐标表
二、疏浚物接收点
表2 网山石场角点坐标表
三、监控点位
表3 施工区及弃渣场视频监控位置坐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