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小冈大桥(扩建)工程建设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事项名称
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小冈大桥(扩建)工程建设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应公示的信息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
江门市新会区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决定文书编号
江水许准〔2016〕5号
行政许可内容
一、随着新会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区域规划的实现,新会至崖门交通量急剧增长,现有小冈桥(黄宣充大桥)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小冈大桥(扩建)工程(以下简称为:拟建桥梁)建设,将有效地改善区域的交通状况,改善区域旅游、投资环境,改善道路的路容路貌,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的新格局起着重要作用。根据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小冈大桥(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分析,拟建工程的建设对河道行洪、河势稳定及河道排涝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在做好预防及有效补救措施后,对附近的现有水利设施的防洪安全及稳定影响不大,我局原则同意拟建桥梁的建设。
二、拟建桥梁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工程跨越潭江南坦海水道,沿现有小冈桥下游平行布线建设,桥梁轴线与水流方向夹角为90°。根据桥梁设计布置,有16#~28#共13个桥墩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其中18#~25#共8个桥墩位于南坦海水道内。在左岸:17#桥墩距离银洲湖海堤南坦围防背水坡坡脚最近,为3.1m;18#桥墩位于南坦围迎水坡坡脚。在右岸:25#桥墩距离银洲湖海堤小冈堤迎水坡坡脚最近,为15.2m;26#桥墩位于小冈堤背水坡上(根据在建上游桥梁审批时出台的《江门市新会区南坦海水道小冈大桥段堤防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拟对现有两岸堤防改线。实施后,26#桥墩将位于设计堤面上。因此,需要调整该设计方案);27#桥墩距离银洲湖海堤小冈堤段背水坡较远,堤防改线实施后,将距离设计堤防背水坡坡脚8.3m处。拟建桥梁的18#、19#桥墩距离南坦围堤防上的西头培水闸较近,其中18#桥墩距离西头培水闸仅4.8m,施工时会对西头培水闸产生较大影响;19#桥墩距离水闸28.6m,建成后会阻水。拟建桥梁主墩桩径为2.0m,按嵌岩桩设计。过渡墩桩径为1.8m,11#墩按摩擦桩设计,14#墩按嵌岩桩设计,桥台采用挡土式桥台,基础由8×D120cm桩基组成。主墩承台顶高程1.76m(珠基高程,下同),过渡墩承台顶高程1.66m,与现状桥及在建桥承台顶高程相同,其中19#桥墩因阻水问题降低到河床面以下,承台顶高程为-2.0m;拟建桥梁承台垂直顺水流方向宽度0.72m,与上游在建桥梁承台宽度相同,小于现状桥梁承台宽度。拟建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桥墩中心点控制坐标为如下表(采用1980年西安坐标系):
桥墩编号
桥墩坐标
备注
X
Y
16#
2486363.969
498844.402
河道管理范围内
17#
2486353.616
498832.209
河道管理范围内,距离南坦围背水坡坡脚3.1m处
18#
2486343.382
498829.728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南坦围堤防迎水坡堤脚下
19#
2486323.443
498797.449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河道中
20#
2486304.441
498774.272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河道中
21#
2486258.709
498721.297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河道中
22#
2486187.139
498637.717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河道中
23#
2486141.651
498584.597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河道中
24#
2486122.098
498561.708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河道中
25#
2486102.531
498539.012
河道管理范围内,距离银洲湖海堤迎水坡坡脚15.2m
26#
2486082.684
498516.518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银洲湖海堤设计堤面上,拟重新调整设计堤防位置
27#
2486072.686
498504.106
河道管理范围内,位于设计堤防背水坡坡脚8.3m处
28#
2486062.278
498491.953
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拟建桥梁跨左岸银洲湖海堤南坦堤段处梁底高程为14.98m,现状堤顶高程3.06m,梁下堤顶净空11.92m;跨右岸银洲湖海堤小冈段处梁底高程为13.84m,现状堤顶高程3.16m,梁下堤顶净空10.68m。目前,银洲湖海堤南坦堤段和小冈堤段均已按相应设防标准(3级堤防)完成达标加固建设,左、右岸梁底堤顶净空均满足防汛抢险通道净空不得小于5m的要求。现有小冈大桥两岸均有上堤公路,桥梁桥墩的布置会占用现有防汛公路,在拟建桥梁的一侧重新修建上堤公路,并与改线后的上下游堤防平顺连接后,对防汛抢险产生的影响较小。
四、根据江门市科禹水利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佛江快速通道新会会城至崖门段工程小冈大桥(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列出工程建设对水利工程及防洪影响的有关结论,提出主要要求如下:
(一)现有桥梁的18#墩和26#墩均位于现状堤身断面内,修改拟建桥梁跨度无法改变现状存在问题,上游在建小冈大桥已按许可时提出的补救措施要求,完成了《江门市新会区南坦海水道小冈大桥段堤防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目前尚未实施。但实施后,拟建桥梁18#墩和26#墩部分位于设计的堤身断面内。因此,建议结合拟建桥梁桥墩的布置,重新调整《江门市新会区南坦海水道小冈大桥段堤防修复工程施工图设计》,提出堤防布置修改,并恢复上堤公路等工程措施。
(二)建议对现有桥梁桥位上、下游桥墩附近河床的冲淤情况进行摸察,并根据冲淤情况,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现有桥梁基础的抗冲刷处理设计,并实施。
(三)据计算,河槽一般冲刷深度约1.54m,墩前在一般冲刷的基础上局部冲刷坑深度hb=2.55m,局部冲坑深度达4.09m。建议在桥墩附近进行抛石护底,而18#、19#桥墩附近,由于桥墩位于水闸的抛石护坦之上,建议结合水闸抛石护坦、桥下防护、堤防防冲等三个方面,进行大范围的抛石防护,加强桥墩、堤防、水闸的防冲保护。
(四)拟建桥梁的下部结构(特别是邻近堤防堤脚的桥墩基础桩)的施工期应避开洪季,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小施工建筑物的阻水面积以利于行洪;施工期的临时设施不得影响行洪,同时要确保船只正常通航,工程建成后及时予以拆除。施工时,可能会有漂浮物由上游冲下,可能会对施工临时设施造成影响,建议施工前编制小冈大桥施工期防洪应急预案。施工栈桥的布置应与上游在在建桥梁施工栈桥桥墩对齐,减小阻水情况,根据本次防洪评价复核,若采用与上游在建桥梁相一致的栈桥桥墩布置,施工期阻水比可控制在12.1%,而考虑到施工存在不确定性,应留有一定富余度,拟建桥梁施工栈桥叠加后综合阻水比不应超过15%。
(五)拟建桥梁有桥墩布置在堤身范围内和管理范围内,靠近堤防、水闸的桥墩施工时应首先填筑反压平台,在靠近河堤的桥梁桩基础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冲击钻钻孔;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应尽可能减少机械施工对河堤的振动影响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河岸及堤防的稳定;严禁重型施工设备及车辆上堤作业。特别是18#桥墩,距离西头培水闸很近,施工时容易造成水闸失稳,建议建设单位补充承诺书,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水闸失稳则由其负责修复,保证水闸的安全运行。
五、拟建桥梁施工前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期防洪应急预案及工程补救措施的设计方案,报新会区水务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开工放线须通知新会区水务局,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及竣工验收工作由新会区水务局负责。施工过程中如对堤防及其它水利工程造成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无条件修复。如果将来拟建桥梁跨越的堤段需除险加固,建设单位须无条件配合。
六、拟建桥梁的桥面排水不应设置在堤围上方,避免桥面排水对堤岸、护堤地等造成冲刷破坏。
七、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余泥、垃圾、杂物等,以免淤塞河道。施工完成后,业主单位需负责清理工程范围内的杂物,恢复原有堤容堤貌,并经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验收后方得撤离。
八、拟建桥梁施工期间不得占用、堵塞防汛通道并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并负责该堤段的防洪安全。
九、拟建桥梁实施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服从当地水利部门和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十、拟建桥梁的建设占用河道水域面积为606㎡,占用堤防、护堤地及河滩地等面积为62.8㎡。项目法人单位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收取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0]160号)、省水利厅《关于收取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水资[2000] 67号)及江门市物价局《关于收取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问题的批复》(江价[2000]226号)等文件规定,按照河道水面50元/㎡,堤防地、河滩地25元/㎡的缴费标准向新会区水务局缴纳河道管理范围占用费共31870.00元。
十一、本决定书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未建,须在限期界满前一个月申请延期,过期或桥梁建设方案改变需重新报建。
十二、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向有关部门办理。
行政许可日期
2016-9-18
有效期限
2019-9-17
行政许可机关
江门市水务局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