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审批 | 对应权责清单中的序号 | |||
应公示的信息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身份代码 | |||||
决定文书编号 | 江水许准〔2018〕1号 | ||||
行政许可内容 | 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建设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你公司《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审查申请函》(中电建路桥江门建〔2018〕1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专家组对该工程的防洪评价报告书进行了评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专家评审意见,现就有关水利问题做出如下决定: 一、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起点东接外海大桥跨越礼乐河、江门水道,终点接通江门大道龙湾立交,全长10.993公里。该工程的建设,将能完善江门市干线公路网,加强江门市对外出入口,进一步奠定江门市粤西交通枢纽地位。根据《省道S364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分析,该工程的建设对河道的行洪、河势稳定及河道的排涝、堤防安全不会产生明显不利影响,对附近的现有水利设施的防洪安全及稳定影响不大,我局原则同意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的建设。 二、新礼大桥扩建方案为在现状桥两侧进行扩建。扩建桥的桥跨布置分左右两幅,扩建桥主桥采用(55+90+55)m预应力砼连续钢构。梁底标高13.82m(珠基,下同),桥位所在江门水道堤防堤顶高程3.5m,净空10.32m。左右幅桥墩位于堤防边线处,其中20#桥墩位于左岸堤线上,左幅21#桥墩位于江门水道右岸堤防迎水侧,距堤防4.85m;右幅21#桥墩位于江门水道右岸堤防背水侧,距堤防8.09m。左幅主墩下部承台尺寸13.2×7.5×3.5m,采用6根D2.0m钻孔灌注桩基础。右幅主墩下部承台尺寸12×7.5×3.5m,采用6根D1.8m钻孔灌注桩基础。
新礼大桥桥墩中心点控制坐标(江门独立坐标系): 左右幅桥墩编号XY左幅20#39861.675422479.2150左幅21#39843.995122568.2258右幅20#39924.823122479.9761右幅21#39907.468922567.9763
新礼大桥扩建桥梁桥墩与现状桥墩略有错开,同时20#桥墩需要破堤施工。 新民大桥扩建桥在现状桥左侧扩建,扩建桥主桥采用(55+90+55)m预应力砼连续梁,梁底高程8.92m,桥位所在礼乐河堤防堤顶高程3.56m,净空5.36m。新民大桥主墩均布置在河道两侧较高滩地,未在河道主槽落墩,13#、14#主墩下部承台尺寸12×7.5×3.5m,采用6根D1.8m钻孔灌注桩基础。 新民大桥桥墩中心点控制坐标(江门独立坐标系): 桥墩编号XY左幅12#40239.599324165.7476左幅13#40218.063424115.1890左幅14#40182.331124032.6369左幅15#40159.909723982.4210三、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本次涉及旧桥加宽、拆除重建的中小桥梁计5座,分别跨越中路河、横沥河、石咀河、麻园河、海沙水。其中中路河桥跨径26m,东南一桥跨径32m,东南二桥跨径13m,均为保留现状主线桥的情况下,对左右幅进行拼宽;麻园河桥跨径25m,海沙水桥跨径16m,均为拆除重建。 5座中小桥桥墩中心点控制坐标(江门独立坐标系) 桥梁河道桥墩编号XYK48+005中路河桥中路河0#43827.328631097.06771#43822.951831090.37122#43817.494631081.99153#43813.139831075.2807K48+514.1东南一桥横沥河0#43561.432930666.47111#43557.230030659.66412#43548.816730646.05473#43544.606330639.2523K48+905东南二桥石咀河0#43347.085830327.08581#43340.639030316.1516K52+745麻园河桥中桥麻园河0#41412.861327043.75851#41411.768427021.0819左侧辅路桥0#41434.579227014.44651#41424.437526991.6665右侧辅路桥0#41449.438326987.80551#41438.926426965.5800K65+465.3海沙水桥海沙水0#40789.807725415.12501#40784.161625400.1474四、本扩建工程全线共设置18座箱涵,其中新建8座,旧涵加长10座,均采用钢筋砼箱涵,混凝土搅拌桩支护。K52+237处箱涵净宽6m,净高3m,全长70m。 五、根据《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至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对水利工程及防洪影响的有关结论,提出要求如下: (一)新礼桥附近天沙河下出口左岸堤防应先期后退,以扩大出河口断面。在完成相关补救措施后,方可进行桥梁施工。补救措施应在汛期前完成。东南一桥所在横沥河应进行局部疏河,以保证其阻水比小于8%。 (二)拟扩建桥梁建设的同时应对桥址上、下游50m范围内的堤防按堤防设计(规划)标准达标加固。 (三)拟建桥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桥墩施工应安排在枯水期进行,在汛期应停止施工并清除河道内影响行洪排涝的障碍物,应严格按批准的防汛应急预案作业。 (四)施工期的临时设施应不影响行洪,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小施工期阻水面积。施工期间2座特大桥阻水比不得高于20%,其他中小桥及箱涵阻水比不得高于40%,以保证施工期河道行洪顺畅。不得采用满堂支架的方式进行施工。 (五)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监测,应尽可能减少机械施工对河堤的振动影响并采取必要的基坑支护等防护措施,以确保河岸及堤防的稳定。在靠近河堤的桥墩、承台及基础施工时,不得采用冲击钻法。 六、施工前须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施工期防洪应急预案,连同堤防防护、修复补救措施及横沥河局部疏河的设计方案,报我局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过程中如对上下游堤防工程造成损坏,由建设单位负责无条件修复。如果将来拟建桥梁跨越的堤防需进行除险加固,建设单位需无条件配合。 七、工程开工前应报告江海区水务局、新会区水务局,对位置、界限的审查核准由江海区水务局、新会区水务局负责。我局将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省流域管理机构监督管理职能的意见》(粤水政法〔2014〕3 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制度》(粤水建管〔2016〕47 号)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完工后,提请江海区水务局、新会区水务局参加竣工验收,验收合格,方准启用,竣工资料报我局备查。 八、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禁向河道内倾倒余泥、垃圾、杂物等,以免淤塞河道。施工完成后,建设单位需负责清理工程范围内的杂物,恢复原有堤容堤貌,并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验收后方得撤离。 九、施工期间不得占用、堵塞防汛通道并保证防洪通道畅通,建设单位须负责该堤段的防洪安全。施工完成后,施工围堰及弃渣应及时、妥善彻底清理,不得影响道路及上下游堤防的安全。 十、项目工程实施期间建设单位必须服从当地水利部门和三防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 十一、本决定书自印发之日起,三年内有效,逾期未建,须在限期界满前一个月申请延期,过期或建设方案改变需重新报建。 江门市水务局 2018年1月16日 | ||||
行政许可日期 | 2018-01-16 | ||||
有效期限 | 2021-01-15 | ||||
行政许可机关 | 江门市水务局 | ||||
如有其他可公示的信息项,请补充 |
填表说明:1.请对照本单位权责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每个事项填写一张表。
2.相关信息项表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无法填写的,可在信息项右侧栏中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