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许准〔2025〕19号
江门华朴能源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8月28日受理你公司关于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申请材料(包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承诺书等)。经程序性审查,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申请材料,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位于江门市新会区大泽镇、鹤山市共和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分输站、改造共和阀室,铺设7.60公里天然气管线和配套阴极保护、防腐、通信、管道维修等。项目总占地面积7.78公顷(77837平方米),其中永久占地0.51公顷,临时占地7.27公顷。项目土石方挖方总量6.94万立方米,填方总量5.54万立方米,无借方,余方总量1.4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0.66亿元。项目已于2025年6月开工,计划2025年11月完工,建设总工期6个月。
二、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审核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78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二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不低于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不低于95%,表土保护率不低于87%,林草植被恢复率不低于95%,林草覆盖率不低于22%。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6702.20元。根据《关于免征中央省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的通知》(粤财综〔2014〕89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该项目免征省级及市县级收入水土保持补偿费42031.98元,仅征收省级代收上缴中央的水土保持补偿费4670.22元。请在本方案批复后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你单位要增强守法意识,严格执行本行政许可决定和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坚决杜绝水土保持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附件:实施新会大泽燃气热电项目天然气管道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告知书
江门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