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河道水情、防洪安全、河床现状等情况,现就2014年度江门市级许可发证河道河砂可采区、禁采区划定公告如下:
一、江门市级许可发证河道为:西江干流、西海水道、海洲水道(古镇水道)江门界河段,北街水道、石板沙水道,磨刀门水道、劳劳溪水道、虎跳门水道江门界河段,劳龙虎水道等河道。
(一)可采区:无。
(二)禁采区:上述河道全部列为2014年度禁采区。
二、对以上河段,停止受理河道采砂申请和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禁止一切河道采砂活动。违反本公告规定的,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三、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江门市水务局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