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江南干渠(水占陂至凤子山水库段)隔离防护工程,工程概算为1450913.52元,施工期为45天,按恩平市人民政府恩府【2018】9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广东建耀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
如有疑问,请于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恩平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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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