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环委办〔2018〕68号
环境质量情况的通报
各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门市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江府办〔2017〕18号)相关要求,现将2018年6月及1-6月江门市环境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2018年6月,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有所下滑,综合指数同比上升(变差)49.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6.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3.3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CO指标浓度(0.8 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外,其余五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有所上升,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PM10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0.0%;SO2平均浓度为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3%;NO2平均浓度为21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31.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20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40.5%。下辖各市(区)的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滑(综合指数上升),下滑幅度最小为恩平市,下滑幅度最大为台山市,按下滑幅度从小到大排名依次为恩平市、鹤山市、江海区、开平市、新会区、蓬江区、台山市,综合指数分别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变差)23.4%、38.2%、38.7%、46.2%、51.3%、51.4%、74.3%。
2018年1-6月,全市空气质量较去年同期改善,综合指数改善6.3%,在全国16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位列第20名;但因首要污染物臭氧指标影响,优良天数比例仅为8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8个百分点。六项污染物平均浓度除O3外均有所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PM10 平均浓度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0%;SO2平均浓度为10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NO2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1%;CO指标浓度为1.2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0%;O3日最大8 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浓度平均为1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8%。下辖各市(区)的空气质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均有所改善(综合指数下降),改善幅度最大为开平市,改善幅度最小为恩平市,按改善幅度从大到小排名依次为开平市、江海区、蓬江区、鹤山市、新会区、台山市、恩平市,综合指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改善)15.7%、9.4%、6.7%、6.6%、4.9%、1.1%、0.5%。
二、水环境质量情况
2018年6月及1-6月, 全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且保持稳定;西江干流水质总体优良;潭江干流水质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差;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低,水质改善任务艰巨。
(一)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情况
2018年6月和1-6月,全市10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水质优良。
(二)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达标情况
6月,全市9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33.3%,低于2018年考核目标(77.8%)44.5个百分点。布洲、公义、义兴、新美、牛湾断面水质均为Ⅳ类,其中布洲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4.27mg/L,低于Ⅲ类标准0.73mg/L);公义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3.46mg/L,低于Ⅲ类标准1.54mg/L);义兴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4.00mg/L,低于Ⅲ类标准1.0mg/L);新美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3.00mg/L,低于Ⅲ类标准2.0mg/L)和化学需氧量(21.8mg/L,超Ⅲ类标准0.09倍);牛湾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4.59mg/L,低于Ⅲ类标准0.41mg/L)和化学需氧量(23mg/L,超Ⅲ类标准0.15倍)。
1-6月,全市9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省考核断面均值水质优良比例为55.6%,低于年度考核目标22.2个百分点。公义、义兴、新美、牛湾断面水质超Ⅲ类标准,均为Ⅳ类。其中,公义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4.80mg/L,低于Ⅲ类标准0.20mg/L)和氨氮(1.03mg/L,超Ⅲ类标准0.03倍); 义兴断面超标项目为氨氮(1.17mg/L,超Ⅲ类标准0.17倍); 新美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4.89mg/L,低于Ⅲ类标准0.11mg/L)和化学需氧量(20.7mg/L,超Ⅲ类标准0.035倍);牛湾断面超标项目为溶解氧(4.11mg/L,低于Ⅲ类标准0.89mg/L)和化学需氧量(21.2mg/L,超Ⅲ类标准0.06倍)。
(三)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改善)情况。
6月,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与上月相比变差。27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6个,达标率22.22%,比上月下降7.41个百分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21个,比上月增加2个(蓬江区减少1个,江海区、新会区、鹤山市各增加1个)。劣Ⅴ类水质断面10个,比上月增加1个(蓬江区减少1个,江海区、新会区各增加1个),占比37.04%。
1-6月,27个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中,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7个,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断面20个,达标率25.93%;劣Ⅴ类水质断面10个,占比37.04%。
附表:1、2018年6月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2018年1-6月江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3、2018年1-6月江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数据
4、2018年1-6月江门市地表水省考断面水质数据
5、2018年6月江门市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数据
6、2018年1-6月江门市地表水市控考核断面水质数据
江门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