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恩府办〔2018〕96号)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以下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积极发挥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按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综合协调、各司其职”的原则,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依法行政工作之中,进一步明确责任、分解任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时公开大气、水等环境质量信息;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办理时限等;严格规范受理公示、批前公示、批后公示、环评公示等。进一步扩展主动公开内容,做好依法行政、环境管理、审批结果等方面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环境信息的解读力度,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举措和规范标准等。及时公开违法企业污染事实和查处、整改情况,公开违法企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挂牌督办企业名单、环保不达标企业名单,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信息。
三、健全制度体系加强能力建设
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单位要在现有主动公开目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加强平台渠道建设。加强网站管理,内容为王,突出服务便捷;健全网站月报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加强网站之间协调联动,与各局属单位做好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报送工作,按要求做好重要信息的发布和转载。
四、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新媒体做好政策解读,多运用文字的通俗化和语句的形象化解读政策的内容。要充分运用市政府门户网站做好文件的宣传解读工作,正确引导舆论,避免误解误读。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环保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