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江门市博业陶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51AX6R0N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蔡兰兴
地址:恩平市沙湖镇蒲桥工业大道30号
2019年6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在处置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场所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我局2019年6月24日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恩环罚告字〔2019〕24号)告知你单位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并告知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和申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1万元。
限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持《恩平市非税收入罚款通知书》到恩平工商银行对公营业网点办理缴款手续。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依法将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或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起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局地址:恩平市小岛东华街1号
电 话:7821261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