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万军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53XHKNOY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吴武征
地 址:恩平市恩城街道飞鹅塘上村十四巷24号首层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2020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恩平市恩城街道沙联村民委员会原恩平市榕华新型页岩建材厂沙联分厂厂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堆放在该厂房内的工业固体废物未按照规定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十)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按照规定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
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