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完善我市市级项目储备库建设,现需对江门市2021年市级环保项目库建设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服务单位参与竞标,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一、采购说明
(一)服务内容
1、项目申报培训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和召开中央及省级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培训会议,对下属各市(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相关管理人员进行申报前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支持范围、重点及申报材料要求。培训内容包括: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技术审查要求、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具体操作、相关环境污染治理适用技术。
每季度开展一次相关培训及座谈交流,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增加培训及座谈交流频次。
2、项目清单初审
对申报项目清单进行初审,初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主要内容、服务范围和绩效目标等,并及时对申报项目清单提出初审意见,给出补充完善具体时间要求。
每月开展一次项目清单初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项目清单初审频次。
3、重点项目现场勘查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按季度对申报项目清单进行筛选,确定重点项目,并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选择重点项目开展现场勘查工作。
每季度开展一次重点项目现场勘查,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增加现场勘查频次。
4、专家评审
组织召开项目专家评审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确需调整时间或者增加频次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包括制定评审工作方案,设计专家评审指标表、专家评审意见表,以及根据评审项目类型和数量邀请从事相应类别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等;并组织专家对生态环境专项资金项目进行评审,包括提出项目的调整完善意见及入库意见。
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专家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求,适当增加专家评审频次。
5、指导项目申报入库
按照中央、省生态环境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文件要求,指导各市(区)对专家评审通过的项目开展项目申报入库工作。
合同期内,指导江门市完成不少于90个市级项目入库申报并通过省级复核。
(二)项目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三)服务费用及报价方式
1、总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总费用为包干价,经费包含服务商相关人力成本、交通费、技术评审会议成本(包括专家费、餐费、资料寄送费用等)、税费等。
2、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服务单位资格要求(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服务商须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服务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等;服务商具有乙级及乙级以上的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资格。需提供咨询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服务商应具备完善且固定的技术团队及项目负责人,团队须配备环保类高级职称的人员3名以上(含3名),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高级职称资格3年以上。至少提供2021年1月至3月的社会保险参保凭证复印件、提供相关职称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服务商应熟悉中央及省级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工作要求,有地市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经验。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中标供应商须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不得将本工作转让第三方完成。
(六)服务商须保证项目资料的完整,不得遗失、损坏项目资料,并按采购人的要求及时做好项目相关资料移交工作。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有关情况。
(七)服务商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取消有关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结算要求
款项结算按签订合同条款。
四、报名信息
(一)凡有意参加报价的合格服务商,请于2021年4月25日10:30至28日10:30期间,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单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响应文件、方案等发至邮箱sthjj_cwk@163.com;
(二)报价须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位简介及过往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编:529000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伍小姐,0750-3988041
资料收取联系人及电话:梁小姐,0750-35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