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需采购2021年江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服务,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
6月5日前后,在江门市区开展一场线下纪念六五环境日主场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环境保护、自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现场设置丰富的环保知识展板、咨询摊位、多款环境保护主题趣味小游戏,加入有奖互动等环节,吸引市民积极参与。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服务要求:
1.负责活动场地租赁与布置。场地为江门市区具有人气的大型商场,场地区域在250平方米以上。背景框架(含LED屏)面积大于10M*4.5M。舞台搭建面积大于10M*4.5M。现场需设置宣传摊位5个以上,宣传展板8个以上,并负责策划设计3个以上互动游戏区域。
2.负责配备专业音响、灯光设备。
3.负责聘请专业主持人,准备活动启动杆、饮用水、活动纪念品等物料。
4.负责联系现场志愿者、落实启动仪式表演节目。
5.负责活动现场摄影、摄像工作,活动后剪辑一条2分钟以内的活动回顾宣传视频。
(二)环保知识有奖问答线上活动
6月1日至6月5日期间,围绕江门市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节能减排、绿色出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垃圾分类、环境普法等内容设计3套知识问答题,通过“江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以答题游戏闯关赢取微信红包的形式吸引广大群众参与,将环保科普知识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传播普及。
完成时间:2021年6月
服务要求:
1.负责活动策划、渠道推广、题库整理,奖品发放;
2.提供奖品:每期现金红包8000元,奖金合计2.4万元。
(三)环保系列纪念日活动
在世界海洋日、生物多样性日、低碳日等环保相关纪念日节点分别在江门市美丽江河宣传廊、江门市新会小鸟天堂、江门市内学校或社区先后开展3场公众参与活动,大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
完成时间:2021年8月
服务要求:
1.负责3场活动总体策划、场地联系与租赁、场景布置(含舞台音响、背景板、活动展区、现场海报及展板等);
2.负责3场活动奖品、工作人员劳务费等;
3.负责3场活动提供饮用水、互动教具等物料。
(四)核安全文化宣传活动
2021年下半年,开展核电设施参观活动2次。邀请我市在校师生或机关职工等群体30-40人前往我市核应急指挥中心、台山核电厂进行参观,增加市民对核知识的认识和了解,消除公众对核电安全的疑虑。
完成时间:2021年9月
服务要求:
1.负责展板、海报设计制作、教具购置;
2.负责市民参观租用大巴费用;
3.负责参观活动餐费;
4.负责参加人员保险购买、讲解老师劳务费,提供矿泉水等物资。
(五)第十二届“珠中江阳”中学生环保活动初赛
2021年4月至5月,组织各市区学校学生参与第十二届“珠中江阳”中学生环保活动初赛,各市、区学校参赛学生将作品报送至当地教育局,经当地生态环境、教育部门组织初选后择优上报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门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
完成时间:2021年5月
服务要求:
1.提供初赛奖金:2个一等奖(1000元*2)、2个二等奖(800元*2)、4个三等奖(500元*4)、10个优秀指导老师奖(200元*10)。合计9600元;
2.提供初赛评委费用:2400元(800元*3);
3.负责证书制作;
4.负责决赛当日大巴租赁1天(50座,中山来回);
5.负责提供矿泉水、纪念小礼品,购买参赛人员保险等。
(六)生态环境政策进企业宣传活动
7月及9月前后,结合“节能低碳宣传活动周”“国际臭氧层保护日”等宣传节点,分别进入市内工业园区,面向园区企业组织开展2场生态环境政策宣传活动。活动邀请相关专家或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开展现场宣讲,并在现场摆放政策宣传展板,设置摊位供企业咨询、互动问答赢取小礼品等。
完成时间:2021年9月
服务要求:
1.负责专家邀请及专家费支出。
2.负责活动场地布置、摊位及展板物料制作。
(七)企业服务微课堂短视频制作
邀请有关专家或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围绕最新的生态环境政策、法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录制5期5分钟以内的微课堂视频,并在“江门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微博推送,同时提供和推荐给全市有关企业用于日常培训和宣传使用。
完成时间:2021年9月
服务要求:
1.负责每期专家邀请及劳务费支出;
2.负责5期微课堂拍摄、制作。
二、服务商要求
服务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服务内容;
(三)服务商对环保宣传工作比较熟悉,与生态环境部门有合作开展宣传活动的经历,并具备举办类似大型活动的相关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
(五)服务商需针对本次采购的活动项目中的至少一项上报初步策划方案。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预算金额
该项目预算金额26万元。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包含所有工作及成本开支、税费等全部费用。
四、服务期限
本项目从2021年5月开始实施至2021年11月,项目于2021年11月10日前完成,并对本项目进行总结验收。
五、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本服务项目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实施。
六、采购项目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报名信息
1、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1年4月30日起至2021年5月7日下午17:30时,把相关资质、报价、案例、活动策划方案等项目评审所需资料发至我局联系邮箱:sthjj_cwk@163.com。
2、报价时须同时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40号
邮 编:529000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0750-350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