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或者姓名):恩平市汇富五金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5MA51603J4A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梁小武
地 址:恩平市圣堂镇进职村委会大牙槽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1年10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你单位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向外环境排放污染物。
上述事实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勘察)记录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调查询问笔录等为证。
二、责令改正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
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规定,责令你单位: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立即停止无证排污的违法行为并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后合法生产。
我局将对你单位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如你单位拒
不改正上述环境违法行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江门市人民政府(受理地址: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江门市蓬江区西园里中三号之一江门市人民政府西侧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接到本决定书六个月内直接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单位拒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我局将申请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