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
恩平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督实施我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组织实施放射性源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规划功能区。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依法对辖区排污单位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实行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查处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和信访案件;依法征收排污费和环保资金管理、环境监测、监察、信息、统计、宣教等职能。
(二)机构情况
我局内设职能机构5个:办公室、污控股、环评股、法制股、环境监察分局;下属事业单位3个:环境监测站、环境信息中心、环境科学研究所。
(三)人员情况
我局有行政编制23人,事业编制23人,机关雇员编制3人。本年度决算有财政统发工资人员23人,对事补助工资人员28人,退休人员25人。
(四)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强化环保调控,狠抓资源,严格环境监管,加强环境监察和监测能力建设,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控设备有效安装使用。对全市的涉重金属企业和漂染企业强制安装了在线监控,督促沙湖和横陂陶瓷集聚区的生产企业在废气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备,并与我局的在线监控平台联网。推进陶瓷行业污染整治。实行“一厂一策”,加强对陶瓷企业的环境监察工作,做好对陶瓷企业全部废气排放口的监测工作。开展燃煤锅炉整治。完成了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工作,对禁燃区范围内的大型燃煤锅炉实施脱硫、除尘改造工作。强化锦江流域工业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和完成2014年度污染减排工作。
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我局部门总收入10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9.41万元.事业收入60.09万元.
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市环保局部门支出决算10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909.5万元.年末结转100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为:基本支出402.32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44.2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3万元,商品和支出53.88万元.项目支出447.09万元,占本年度财政拨款支出的49.16%。主要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保管理活动所发生的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等专项支出。
“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49.35万元.比2013年减少5.48万元.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元。无人出境,与上年决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报废1辆、更新1辆金额17.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万元;较2013年减少2.6万元。车辆减少的原因是加强车辆使用管理,车辆维修耗油费用减少。公务业务车保有量8辆,平均每辆车开支3.2万元.
3.公务接待费6.9万元.共接待69批次.1380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前来调研检查的工作餐支出。较2013年减少2.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费的标准和上级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