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及时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切实维护档案实体安全,完成档案移交进馆前准备工作,我局拟开展档案整理项目购买服务。为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现就我局档案整理项目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积极参与。
一、项目服务需求
按照《关于转发〈广东省档案局关于DA T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贯彻意见〉的通知》(江档[2016]82号)、《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等的规范要求,对文书档案约126卷。具体内容如下:
1、单份文件整理归档,包括2021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共约83卷,往年应归未归文书档案约43卷;
二、项目服务期限、地点
(一)项目服务期限:文书档案于9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地点:因场地或设备所限,需由服务供应商提供,实施地点应具备档案保管及管理要求,供应商制定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场所配备合格的安全监控和消防设施,切实保障档案实体安全。
三、项目要求和验收标准
(一)项目要求
1、整理
文书档案按照按国家有关规范及本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进行整理,包括清理、鉴定、分类、排列、组件、排序、填写归档章、编页码、除钉、装订、编目、填写档案盒、档案入盒、目录打印、目录装订、目录夹贴标签等各项工作。
专门档案整理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整理,包括鉴定分类、编制类别号、排序打码、编制封面、编制卷内目录、填写备考表、装订装盒、目录装订等工作。
(二)验收标准
供应服务商安排的工作人员在档案整理归档过程中,不得擅自篡改或销毁原始材料内容,保证档案原始材料不受损坏、丢失,确保档案材料完整与安全及页面整洁。项目期满,我局负责检查验收,档案整理加工合格率需达到98%以上,文书档案需符合本市档案馆进馆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部分档案,供应服务商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返工处理。
四、项目保障要求
(一)项目实施期间所需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扫描设备等)及服务期间所需办公耗材由服务供应商提供。
(二)整理过程中发现文件材料有所缺漏,为维护文件材料之间应有的联系,确保档案完整性,应及时向采购人反馈,由采购人追补材料归档。
五、报价要求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项目总包价形式报价,不能分拆报价。本项目的总价报价上限为人民币2.9万元,供应服务商所报总价超过此上限金额为无效投标。
项目实际总费用若超过投标价,按投标价结算;若小于投标价,按实结算。
六、供应服务商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没有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没有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四)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七、报名文件要求
(一)报价单格式(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八、报名时间
凡符合资质并有意参加的报名人,请于2023年6月1日至6月5日下午5:30,将加盖公司印章的相关资质材料报送我局,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地址:广东省恩平市恩城街道小岛东华街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朱小姐 联系电话:0750-7812429,邮箱ep7812429@163.com。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