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下称“我局”)将实施2023年江门市应急物资、设备购置项目(恩平市),购置一批应急物资和应急设备,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采购项目情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江门市应急物资、设备购置项目(恩平市)
(二)采购项目金额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7万元(含税),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采购物资、设备参数要求及数量要求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交货期限:合同签订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货。
(二)货物属全新未经使用,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如因成交供应商货物质量原因,导致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退回已收合同款项,并予以采购人合同总额百分之五的赔偿。
(三)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培训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四)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不少于一年的免费保修,设备质量保证期从被验收合格之日起连续正常使用计,终身提供技术咨询及配件维护。
(五)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恩平市恩城街道小岛东华街1号)指定位置,产生的货物物流运输费用与涉及货物上楼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承担。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应当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ssl.6aas.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出现上述情况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五、报名材料清单
(一)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三)报价单(请供应商按照如下格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六、供应商的选定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将对供应商提交的资质、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供应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七、报价时间及地址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3年10月31日17:30前,将加盖公司印章的报价材料扫描件发至以下邮箱:ep7812429@163.com或邮寄至我局,地址:广东省恩平市恩城街道小岛东华街1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50-7822387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