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需实施恩平市入河排污口设置技术评估服务项目,现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参与提供服务。
一、项目内容
拟对恩平市4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技术评估服务,形成专家意见,为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提供依据具体(具体评估个数以实际为准)。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服务期限内供应商不可参与恩平市行政范围内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编制。
三、项目成果
对入河排污口设置进行技术评估服务,形成专家意见。
四、服务费用
本项目总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6万元,最终费用按实际评估个数收取。投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报价方式为总包干价,即报价包含专家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全部费用的总和。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五、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
(二)供应商信誉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六、报名材料清单
(一)报价单(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
(三)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四)评分表(见附件2)有关支撑材料等;
(五)如响应供应商是小微企业,请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3),并提供在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http://xwqy.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形成投标材料。如报送纸质材料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通过邮箱报送的,需提供报送材料的盖章扫描版。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资格。
七、评审方式及评审标准
(一)在符合报名条件的响应供应商中通过评审确定一家供应商;
(二)由我局评审小组分别按照《评分表》进行评分,综合得分平均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三)评审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公示期间无异议,我局将在30日内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八、报名方式与截止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地址: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1号
邮编:529400
联系人、电话及邮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办公室,0750-7812429,jmssthjjepfj@jiangmen.gov.cn
附件:1、报价单
2、评分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恩平分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