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正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 年09月03日至 2025 年09月09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恩平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3号窗口,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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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江门市正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门市正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江门恩平市 |
环评机构 | 江门市赛蓝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江门市正海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恩平市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大槐集聚区31-2号。原有项目未建设完成,本改扩建项目新增年产鞋配件110吨,取消原有项目中的1台3t/h导热油锅炉,调整为8台导热油炉,调整组合鞋底生产线、成品鞋生产线、EVA发泡生产及EVA鞋底油压成型生产线生产设备位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调整,调整组合鞋底生产线生产工序,成品鞋生产线、EVA发泡生产及EVA鞋底油压成型生产线不涉及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变动。改扩建后整体项目年产EVA鞋底400万双、橡胶鞋底200万双、组合鞋底100万双、成品鞋50万双、鞋配件11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改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设施处理、厨房废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恩平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利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废气:改扩建后:①车间一 1台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管道收集后经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车间二 7台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管道收集后经27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③车间二 成品鞋上处理剂、贴合、烘干废气经“塑料垂帘+集气罩”收集后与车间二 橡胶密炼、开炼(含硫化)废气及EVA密炼、开炼、造粒、发泡废气、EVA鞋底油压成型生产线废气、组合鞋底上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ZL001)处理后经27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④车间一 注塑废气、成品鞋上处理剂、贴合、烘干废气经“塑料垂帘+集气罩”收集后与车间一 橡胶鞋底油压废气、组合鞋底上胶、烘干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合并汇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ZL002)处理后经27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⑤员工食堂厨房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装置进行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 (3)噪声:调整设备布置,采用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治理措施。 (4)固废:本改扩建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一般工业固废中的塑料废次品、边角料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作为原料使用,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