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鹤山市挥发性有机物VOCs在线监控服务
二、采购工作内容:
(一)监测项目:根据委托方的要求制定方案并提供不少于5台监测仪器,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控系统。
(二)配置设备:微型挥发性有机物检测仪(TVOC浓度、温度、湿度)、厂界挥发性有机物监管平台。对排污数据进行监控、监测、分析和报警,并结合园区气象和企业布局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判别高峰时段峰值污染程度,判断峰值聚集区域,通过对数据进行参比分析,确定污染成因占比及波动规律,实现区域污染指标责任智能锁定,形成源排放管控数据报告,为环境管理部门快速锁定引发网格监测数据波动的污染因素,制定并实施污染源管控提供依据和保障。
(三)总体技术要求:运营机构负责提供平台运维及数据分析服务。保证云服务的安全性,定期备份监测数据,统计各企业站点的厂界挥发性有机物平均浓度、最大浓度、最小浓度、应有数、有效数、有效率、浓度限值、超标数、超标率等指标;分别按月和按天统计在同一时间段内污染因子的浓度变化,进行趋势分析,每天提供检测结果分析报告。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四、采购结果:
成交供应商名称:珠海富鸿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宋伟亮
地址:珠海市香洲旅游路168号梅溪商业广场2栋7层703室
成交金额:14.97万元
评审意见:本项目共有三家公司参与报价,分别为珠海富鸿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科虹通信有限公司和广东振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评审小组对三家公司的资格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根据“符合要求,低价原则”,评审小组一致建议珠海富鸿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成交单位。
五、评审日期:2020年10月15日
评审地点: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
评审小组成员:张海燕、李建威、彭倩敏、李下明
六、项目采购监督电话:0750-8982050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