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关指示精神,我市于3月上旬启动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鹤山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初步建议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划定方案,3月29日,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镇(街)召开全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修改意见对接会议。副市长陈文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市环保局汇报了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情况,就我市生态红线划定方案作简要说明。技术单位解读了划定方案,重点分析了我市红线分布格局、生态功能区边界校验、现状与规划衔接等重要节点,逐一解答了各相关单位提出的问题。各部门、镇(街)就划定方案完善情况发表了意见,市环保局局长温伟军强调了工作重点。
最后,陈文副市长对下阶段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的重要性。划定红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全局性性工作,要高度重视,科学谋划。
二是抓好落实。各相关部门及镇(街)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前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将修改意见和依据及时报市环保局汇总。
三是要建立协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做好生态红线相关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预留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