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东北气流等季节性因素影响,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9月中旬以来,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已发布多次大气预警响应信息,响应期间各相关企业需按要求落实减排措施。为确保鹤山市空气质量,督促企业做好不利天气响应工作,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多措并举,加强日间巡查、组织夜查行动、开展大气专班,切实守护大气环境。
(图为执法人员检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一、不利天气响应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按片区组织多支执法队伍对企业进行巡查,督促涉VOC企业落实减产、减排,检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同时加强对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督检查、确保正确运行。
(图为执法人员检查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
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自9月25日起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夜查行动,行动覆盖鹤山主城区、沙坪镇南工业城、沙坪楼冲村委会、龙口兴龙工业区、桃源竹蓢村委会等多个区域。其中9月26日晚,执法人员在沙坪楼冲村委会聚龙村附近发现,某塑料包装材料公司正在从事珍珠棉和再生塑料粒等塑料制品的加工生产,但项目未配套废气治理设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扇直接外排,影响附近的大气环境。目前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已对该公司进行立案查处。
(图为执法人员夜查龙口兴龙工业区企业现场)
三、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开展大气专班“蓝剑1号”专项执法行动,行动以涉VOC排放企业及燃生物质锅炉企业为重点,严查各类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大力营造积极治污、合法排污的良好氛围。自9月份以来,已对11家涉嫌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其中1家涉嫌逃避监管企业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图为执法人员对大气专班名单内企业开展检查现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将继续维持鹤山市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加强日常监管、贯彻夜间执法常态化,多举措开展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坚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守护鹤山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