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鹤山市召开了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议会,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专项小组副组长彭悦荣同志就2020年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对2021年鹤山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计划进行了部署。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就下一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任务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我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突出“创”和“闯”实质风貌,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国家建设大战略,继续深化改革、创新作为,推动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制度体系等重点方面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