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来,我市多措并举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充分结合排污申报、排污证年审以及环境统计等工作,全面重新核定排污单位的排污情况,委托环境监测部门对排污单位进行监测,依法、全面、足额落实排污费的开征工作。同时,通过采取持续向欠缴单位下达《催缴排污费通知书》、直接电话催缴等有效措施,加大排污费催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
2013年,全市排污费征收户数达到3388家,其中市本级征收户数335家;全市解缴入库金额9369万元,其中市本级解缴入库金额3242.22万元,提前超额完成市政府考核目标任务。与去年同比,全市解缴入库金额增幅达到22%,排污费征收总金额创新高并位居全省第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