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江门市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2.1%,超标天数比例为7.9%,其中轻度污染占6.7%,中度污染占1.1%,无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其次为PM2.5。与去年同期相比,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上升21.8个百分点。7月至9月PM2.5月平均浓度分别为25、17和2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的排名中,江门市排名靠前,7月份排在第10位,8月份第4位,9月份尚未公布。
10月,天气持续晴热干燥,太阳辐射仍较强烈,降水减少,空气污染扩散条件一般,造成臭氧和PM2.5等污染物浓度较第三季度均有所上升,超过国家二级标准限值的天数比例达56%,其中臭氧超标天数比例为56%,PM2.5超标天数比例为25%。PM2.5小时浓度峰值出现在每日早上4:00到9:00之间,与该时段空气污染扩散条件不佳有关。臭氧小时浓度峰值出现在每日下午15:00至17:00之间,估计是污染物累积,经强太阳辐射后产生。
据往年监测信息,第四季度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不容乐观,主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建议如下:一是加强城市管理,禁止露天直接焚烧废弃物;二是强化城市保洁工作,裸露场地和施工工地要保持湿化,特别在早上增加路面洒水次数和面积;三是加强对重点餐饮服务企业的监控,强化油库和加油站油气治理设施监管。(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