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减排工作专刊(一)2015年全市减排工作进展
情况通报
新闻来源: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我局组织对全市2015年的减排项目进行了检查督办,联合市农业局对畜禽养殖减排项目进行了督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进展情况
(一)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进展缓慢
纳入我市今年减排计划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共17项,目前已完成7项,完成率仅为41%。未完成的项目中,迳头污水处理厂二期管网工程第三、四阶段正在建设;台山市三合镇污水处理厂、开平市迳头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和恩平市恩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君堂镇污水处理厂目前仍未动工;新会区的大泽镇和罗坑镇污水处理厂已完成土建及设备安装,沙堆镇污水处理厂完成土建,睦洲镇和崖门镇污水处理厂正在进行土建施工,这5个镇级生活污水处理厂采用打包招投标方式,由于各镇提供的用地面积减少,导致无法按照中标的生态塘工艺,而全部改用生化处理工艺,须重新报批相关手续,拖延了项目的整体进度。
(二)畜禽养殖减排项目推进难度大
今年省下达我市的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总计464个,任务非常繁重。截至目前,全市仅完成42个,不足省下达任务的10%。其中蓬江区1个(完成率0.8%)、江海区1个(完成率2%)、新会区4个(完成率25%)、台山市1个(完成率6.7%)、开平市28个(完成率15.1%)、恩平市5个(完成率35%),鹤山市未有已完成项目。今年各市、区重新规划调整了“禁养区”范围,对纳入“禁养区”范围的项目,还没有开展进一步的清退工作。此外,申请世行项目资金的部分养殖场如台山市汶村猪场、海宴猪场、恩平市的平石猪场,因世行项目的工作流程关系,可能拖慢项目进度。
(三)燃煤锅炉整治任务未能满足进度要求
按照《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2015年度方案》,全市要求完成整治燃煤锅炉540台(含高污染禁燃区/城市建成区重点淘汰锅炉102台)。今年上半年共完成整治166台,仅完成整治任务的30.7%。其中蓬江区12台(完成率18.2%)、江海区13台(完成率34.2%)、新会区43台(完成率30.9%)、台山市19台(完成率41.3%)、开平市20台(完成率14.4%)、鹤山市50台(完成率65.8%)、恩平市9台(完成率25.0%)。除鹤山市外,其余市、区未能达到整治进度要求。
(四)“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展不理想
我市采取了限行、执法、财政补贴、加大宣传等多种手段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但淘汰进展很不理想。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淘汰6216辆“黄标车”,仅占省下达我市的淘汰任务的20%,其中蓬江和江海区2447辆(完成率23.7%)、新会区1404辆(完成率19.5%)、台山市484辆(完成率17.4%)、开平市792辆(完成率18.7%)、鹤山市841辆(完成率16.2%)、恩平市248辆(完成率18.0%),淘汰工作后续压力大。
(五)火电和平板玻璃行业减排进展基本满足要求
火电行业减排方面,江门市北街(联营)发电厂脱硫、脱硝设施已经试运行,正在抓紧进行治理设施环保验收。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新会双水发电(B厂)有限公司、江门市桥裕纸业有限公司在现场检查时设施运行正常,进一步须加强监管,争取提高脱硫脱硝认定率。
平板玻璃行业,信义环保特种玻璃(江门)有限公司3条玻璃生产线脱硝工程已完成,在线监控设施已安装并联网,现场检查中控运行正常。进展较慢的江门华尔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950吨生产线脱硝工程刚开始设备安装,江门华沣特种玻璃有限责任公司900吨生产线脱硝工程虽已签订合同,但仍有可能出现拖延,需进一步加大督办力度。
(六)其他工业治理及结构减排项目基本完成
纳入今年减排计划的工业废水治理项目5个、非电脱硫项目4个、清洁能源替代项目1个、结构减排项目4个,除江门市丰达纸业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工程因实施方案改变仍在建外,其余已全部完成。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2015年的时间已过半,但减排工程整体完成进度不理想,剩余的5个月工作任务将更为艰巨。为确保今年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各市、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减排工作,建立强有力的倒逼工作机制,加大投入力度,落实减排责任,特别是剩余减排任务较重的开平、恩平、台山和鹤山四市,必须立即行动起来。
一是重点支持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的建设,对尚未动工的项目,建议由水务部门牵头成立工作小组,简化相关手续,加快前期工作进度,落实责任主体,对无法按时完成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的市、区,将实施环保区域限批。
二是建议各市、区政府在2014年的基础上,继续成立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的统一领导,全面落实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责任,加快推进“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的关停淘汰工作,督促“禁养区”外畜禽养殖场尽快落实污染治理。
三是继续做好工业锅炉集中整治,强化禁燃区监管,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加强限行执法和淘汰宣传力度。对未能如期完成燃煤锅炉整治和“黄标车”淘汰任务的市、区,将依据《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在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中扣减相应分数。
四是以执法促减排,加大执法力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坚决依法查处。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