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对于环保达标车型查询系统无法查询到的车型,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对于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的,可采用技术鉴别方式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二、 所需资料
《江门市机动车环保技术鉴别申请审核表》;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车辆《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需标注“与原件一致”,机动车所有人签名与日期,加盖指纹
三、登记申请
登记地点:江门市车管所办证大厅13号标志核发窗口
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7:30
提交申请后10个工作日通过初步审核并通知车主进行技术鉴别的时间和地点。
四、办理数量限制:同一机动车只办理一次技术鉴别业务。
五、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