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金盈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江门市金盈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的申请,江门市环保局已组织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拟通过该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江门市金盈富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高新区6号地四岭界厂房,占地面积40000平方米,主要从事各类针织布的生产。现将原有的1台600万大卡燃煤导热油锅炉改为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原10t/h备用燃煤锅炉已淘汰。项目改造后,企业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不变。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江环审[2015]198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锅炉燃烧废气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旋风除尘+袋式除尘+脱硫塔)处理后通过高约50米的烟囱排放。
三、验收监测结果
根据江门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监测报告》[江站(项目)字2016第BB01012号]表明:
(一)废气:该公司600万大卡生物质导热油炉废气经过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污染物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浓度和烟气黑度均符合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0)》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和国家《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的要求较严者。
(二)噪声:噪声监测结果表明,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昼间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11月11日至11月2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将对群众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江门市农林西路43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联系电话:3502046
传 真:3502046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