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规划和环境保护局:
送来《关于申请成立高新区江海区环境监测站的请示》(江海国土规划环保字〔2013〕9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江门市江海区环境监测站,为区国土规划环保局属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承担本区域内大气、水体、噪声等环境要素质量状况的监视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组织编写环境质量报告书,编制环境监测月报、季报及监测年鉴;负责管理权限内排污单位排污状况的监督性监测;承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负责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治理设施运行效果的监测;负责参与本区域内发生的污染事故、生态破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承办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人员编制和经费渠道
核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