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检查,拟对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酱油调味品迁建扩产项目进行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9日至1月2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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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4楼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邮编529000)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酱油调味品迁建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胜利南路168号
建设单位: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诺瓦安评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酱油调味品迁建扩产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胜利南路168号,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酱油调味品迁建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环境保护局以《关于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酱油调味品迁建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12]541号)文件对项目给予批复。该项目规模为年产酱油调味品30000吨,包括酱油25000吨,食醋、酱料、蚝油、液体调味汁类4000吨,固体粉状类调味品1000吨。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旋转煮锅2个、搭油罐1个、灌装线3条、浸豆箱2套、风冷机1台、混料绞龙1条、曲池8个、翻曲机1台、发酵池63个、原油储罐18个、沉淀罐25个、加热器3个、板式滤机1台、配料罐3个、成品油储罐16个、干燥机1台、破碎机1台溶盐池2个、盐水储罐2个等生产设备。项目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治理设施。项目总投资2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2.0%。
2019年11月21日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组织成立专家组完成该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的自主验收,现向我局申请该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酱油和醋发酵废渣、废纸皮、破玻璃瓶外卖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黄豆、大米和其他添加剂包装料包装桶罐供应商回用;生产收集的粉尘与产品混合包装出售;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配套建设了一个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具备防雨、防晒、防风、防渗等要求,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要求。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江门市兰花食品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