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检查,拟对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年产40万套摩托车配件扩建项目进行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17日至5月23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年产40万套摩托车配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江门市江海区高新西路99号壹号车间
建设单位: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年产40万套摩托车配件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江海区高新西路99号壹号车间,于 2018年12月委托广东顺德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年产40万套摩托车配件扩建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原江门市江海区环境保护局在2018年12月6日以《关于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第一车间年产40万套摩托车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海环审[2018]79号)文件对项目给予批复。建设单位已对该项目完成建设,扩建项目规模为年产摩托车塑料件40万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有车间二楼扩建,拟新增塑料涂装线1条(A线PU漆房1个、B线PU漆房(免罩光)1个、光固化房1个、补漆房2个、调漆房1个),配套建设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和固体废物暂存场所。
2019年3月22日组织有关单位及专家完成扩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治理设施的自主验收,现向我局申请扩建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配套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落实情况
扩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废水处理污泥、染料、涂料废物交肇庆市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处置,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边角料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一般废包装材料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危险废物在厂内1个危险废物仓库内暂存,地面均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具备防风、防雨、防晒功能,配有导流渠、收集槽等设施,并按类别贴有明显危险物标识。一般工业固废在厂内1个一般固废暂存区内暂存,地面均进行防渗防腐处理。
四、听证权利告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许可涉及申请人(即江门市宝爵油箱制造有限公司)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向我局申请听证。如申请听证,应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