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决策部署,我局进一步深化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和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近期,在深入开展“清废除患2019”的专项行动中,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到位于江门市江南新村59号的江门华彩塑料印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含废油墨桶和废活性炭)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多年来从未在广东省固废管理平台申报和转移危险废物,企业两个危废间堆放大量废油墨桶,且危废间密封效果也不佳,存在明显安全隐患。该企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第五十三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我局已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江海环罚字[2019]41号)。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执法力度及曝光力度,持续打击危险废物违法案件,严格处置违法行为。同时,我局将加强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规范固废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