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需采购一批环境监测仪器,现将该采购项目公开询价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报《报价单》及相关文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关于环境监测仪器采购项目公开询价的公告(编号:20210804)
2.采购项目共采购一个包组,拆分包组报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投报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报价处理)。总费用为总包价,即包含设备购置、1年的质保费用(含质保期间所更换零部件、维修的费用)、初次检定、税费、验收等一切费用。
二、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
三、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1.交货期限:交货期要求为签订合同后40个日历日内。
2.成交供应商负责免费培训采购人有关技术人员,直至掌握操作技术为止。
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免费保修一年,终身提供技术咨询及配件维护。
4.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负责将货物送至江门市江海区环境监测站(江门市江海区南山路333号产业加速园B幢5楼)。
四、采购项目验收
1.验收方法:采购人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对货物的技术指标、质量和数量进行验收,供应商可派人参加。
2.验收标准:符合相关技术标准、采购合同规定;单证齐全,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发票和其它应当具有单证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货物;属于特许经营的,还须提供特许经营许可文件。
2、与采购人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六、采购项目评审方法:
1、投标供应商必须在三家以上,在符合本应标条件的供应商中,选取应标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供应商。
2、开标和评审方式:由我局指定部门收取《应标文件》,在收件日期结束后组织评审小组集中统一开标,审核供应商应标条件,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3、评审结果在局网站进行公示。
4、中标供应商如因无法履行采购人的采购要求,可按报价的低价顺序选择下一家;
5、因新冠疫情,开标不邀请供应商参加。
七、采购项目报价文件要求
根据采购人采购要求,供应商将响应相关材料整理钉成册,通过邮寄方式送达采购人。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资料的内容。
1、经年审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响应投标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投标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4、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5、《询价响应报价总表》;
八、询价响应报价总表
九、报价文件投报方式
凡有意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1年8月4日起至8月11日下午5:30期间,把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邮寄至: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富民路15号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收件人:办公室李小姐
邮政号码:529000
电话:0750-3861095
业务联系人:马先生
电话:0750-3861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