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市民:
你于2021年9月13日通过来电反映江海高新区科苑西路36号科彩工业园大气污染的问题。
你提出的该信访事项,我们决定予以受理。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将于收到该诉求之日起30日内办结并书面答复你。在此期间,你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同一信访事项,本级和上级行政机关不再处理。
特此告知。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