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联系电话:0750-3861007。
备注:此公告资料链接为环评单位所提供,相关责任由环评单位承担。企业提交的环评文件以其最终确认的最终版本为准。
公示稿-江门市旗航灯饰有限公司年产PVC灯带100万米、硅胶灯带50万米新建项目-240827初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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