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6+3”工作安排以及区委“九大行动”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工作法治化水平,强化执法效能,以高质量法治建设助推江海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升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一是增强法治意识,严格遵守《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生态环境领域新法新规,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法治建设工作。二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首要内容,按要求将述法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11部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宣传内容,切实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水平。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我局一直坚持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实施环评“放管服”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环评审批效率。2024年1-10月,我局共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169个,环评报告书1个,实行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建设项目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82个。对8个招商项目进行细致评估,确保项目选址可行,为项目建设不走弯路、不踏红线打好基础。二是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梳理排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审查作用,尤其是在招投标等领域,消除排除竞争、限制竞争的潜在风险,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三)坚持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生态环境领域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一是严抓时效,畅通环境信访投诉渠道,积极跟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11月6日,我局共受理信访举报案件1071宗,其中12345系统922宗,12369系统120宗,现场受理1宗,其他平台受理28宗,目前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二是推进包容审慎执法。落实执法“观察期”制度、生态环境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清单制度、违法当事人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处罚等包容审慎举措。截至今年10月,已对符合轻微违法免处罚情况的17宗案件不予行政处罚,对10宗符合公开道歉承诺守法从轻制度的案件减免罚款金额共64.0775万元,对32宗符合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从轻处罚情节的案件减少罚款金额共51.61万元。三是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2024年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宗,推动形成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社会意识。
(四)规范行政执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强化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专题活动,以学促干,举办污染治理设施环境安全培训、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技能培训会、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规范化交流培训会等业务培训会14场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技能。二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4年以来,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等系统向社会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等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江门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清单》,对于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行政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全过程录音录像。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及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印发《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行政处罚内部工作程序》《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2024年1-10月,我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4宗,查封扣押决定2宗,移送行政拘留1宗,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2宗,每宗案件皆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恰当,执法程序合法,文书完整规范。
(五)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以司法监督、人民民主监督以及社会监督为抓手,推动依法履职能力提升。一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未出现不依法举证、不提交书面答复、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2024年以来,我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依法答辩答复率、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皆为100%,且无败诉败议的行政案件,其中3宗行政复议案件均在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主持下调解;2宗行政诉讼案件也经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件,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生态环境领域信息超过700条。持续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环保信用信息的归集、公开与共享,全年共推送超296条信息至“信用中国”网站,切实发挥联合奖惩作用。
(六)持续加强普法宣传,切实提高公众的环保法律意识
一是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2024年以来,我局共召开8场涵盖注塑行业废气收集治理和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涉气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控、排污许可暨零散废水规范化管理等方面的环境管理培训会,助力企业加强环保管理。二是积极开展“送法规、送技术、送服务”专题活动,主动帮扶指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2024年以来,共组织企业培训活动8场,累计帮扶参会企业219家,派发《涉VOCs工艺废气收集效率提升指南》《VOCs收集&活性炭吸附工艺治理指南》等宣传材料477份。三是紧抓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具有重要意义的时间节点,举办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四是利用新媒体发布环境违法行政处罚典型案例,通过在微信公众号上以案说法,提高公众对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认识。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能力仍有不足
污染防治攻坚难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对行政执法的专业性和综合性的要求不断提高,执法力量偏少,执法装备配备有待强化。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执法人员法治能力及执法素质待进一步提高,个别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卷宗仍有瑕疵,需紧跟案卷评查要求进一步完善。
(三)普法工作成效还有差距
普法覆盖面不够广,普法方式不够创新,普法宣传渠道不够多,加之生态环境领域的法律法规更新频率快、调整幅度大,企业学法守法意识仍然薄弱,结合企业需求开展普法有待加强。
三、2025年主要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理念,切实推动各项法治工作落地落实,努力提高江海生态环境法治水平。
(一)进一步抓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发挥局党组的示范带头作用,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污,守牢法治底线,不碰违法红线。
(二)持续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宣传工作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通过持续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发挥教育警示作用,提高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法治理念,引导群众积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凝聚全社会的法治合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加大法治培训力度和覆盖面,提升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在案件办理中能准确地运用法律法规条款,并在落实过程中注重证据收集、过罚相当等细节问题,充分体现公正性、公平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