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电投(江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427-2025050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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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
国电投(江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开平市翠山湖新区环翠东路南侧3号地块
环评机构:
广州德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原项目建筑面积14817.01平方米,本次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将启动锅炉额定出力由15吨/时调整至30吨/时,技改前后项目主体建设内容、生产规模、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劳动定员等均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生产废气(SO2、NOX、烟尘)经干式低氮燃烧室技术(预留SCR脱硝区)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2.生活污水经预处理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开平市翠山湖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化学废水、锅炉排污水、主厂房冲洗水等收集后经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厂区道路冲洗、主厂房杂用水及定排坑冷却水,不能回用部分处理达标后排入翠山湖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现有项目离子交换系统废滤料、废树脂、机械杂质、燃机废油分类集中收集后均交由厂外有资质的机构收集处理;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交由厂外有处理能力机构收集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本项目不新增固体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