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平市创冠木制品有限公司年产胶合板40000立方米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507-2025051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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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胶合板40000立方米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
开平市创冠木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开平市苍城镇兴园中路9号
环评机构: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主要从事胶合板生产,年产胶合板 40000立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烘干、涂胶工序排放的NMHC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高空排放,导热油炉排放的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经水喷淋处理达标后排放,砂光、锯边工序排放的颗粒物利用布袋除尘方式去除。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平市苍城镇工业区尾水集中深度处理厂处理;喷淋用水定期交由零散废水单位回收。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废活性炭、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仓,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木板碎屑、粉尘渣(厂区内沉降粉尘每日清扫)、水喷淋沉渣由废品回收商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