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晶科电力开平市蚬冈镇二期50MW渔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续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619-20250625),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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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二期50MW渔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续建
建设单位:
开平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开平市蚬冈镇
环评机构:
佛山市弘博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评价面积346913.34平方米。重选地块一、地块四、地块五、地块七和地块八合计6个地块进行续建晶科电力开平市蚬冈镇二期50MW渔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新增光伏片区装机容量为30MWp。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①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及开挖量,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采取回填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②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
2.①施工废水通过简易沉淀池处理,除去大部分泥砂和块状物后,用作洗车水及喷洒降尘用水。②生活污水采用移动式旱厕收集,定期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定期清运处理。③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乱排施工废水。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