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开平市新美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0922-2025092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街道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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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开平市新美污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开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开平市水口镇新美片区东环大桥北桥脚东侧地块
环评机构:
广州国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增占地面积为19753.27m2,项目扩建后占地面积为51420.27m2,新增建筑面积为16019.85m2,项目扩建后总建筑面积为25048.09m2。扩建项目服务范围为沿东环路沿线至东环路与G325国道交汇处,对其周边范围内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新建配套污水收集管道总长约14.7公里,纳污范围约10km2。本扩建项目处理规模为4万m³/d,扩建后污水处理厂总体处理规模为8万m³/d。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污水处理产生的臭气浓度、氨、硫化氢经生物滤池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2.收纳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格栅+AAO+沉淀+过滤+紫外消毒)处理达标后排放。
3.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防治噪声污染。4.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交由 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的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